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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怎么判?

时间:2022-06-17 10:56:43

  近年来,我国的离婚率居高不下,在大城市,夫妻双方离婚的情况十分普遍。从方式上,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。那么一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怎么判?

  一、一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怎么判?

  法院审理后认定夫妻感情破裂,则会判决离婚;如果审理后认定夫妻感情尚未破裂的,则不会判决离婚。

  因为法律规定,男女-方提出离婚后,是否准予离婚,不取决于另一一方是否同意离婚,而是法院依据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和调解有无效来决定。

  依据我国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七十九条,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 ,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。

 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。应当进行调解;如果感情确已破裂,调解无效的,应当准予离婚。

  有下列情形之一。 调解无效的,应当准予离婚:

  (一)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;

  (二)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、遗弃家庭成员;

  (三)有赌博、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;

  (四)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;

  (五)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。

  一方被宣告失踪,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,应当准予离婚。

 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,双方又分居满一年,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,应当准予离婚。

  二、如何构成离婚呢

  对方构成重婚罪离婚的方式是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。

 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(2021年1月1日生效)

 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【协议离婚】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,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,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。

 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、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。

 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【离婚冷静期】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,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,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。

 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,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;未申请的,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。

 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【离婚登记】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,并已经对子女抚养、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,予以登记,发给离婚证。

 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【诉讼离婚】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,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。

 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,应当进行调解;如果感情确已破裂,调解无效的,应当准予离婚。

  有下列情形之一,调解无效的,应当准予离婚:

  (一)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;

  (二)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、遗弃家庭成员;

  (三)有赌博、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;

  (四)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;

  (五)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。

  一方被宣告失踪,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,应当准予离婚。

 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,双方又分居满一年,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,应当准予离婚。

  三、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处理方式

  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处理方式:一方不同意离婚的,另一方可以选择诉讼离婚。即准备好起诉状和相关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,前往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我国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,因此想要离婚的一方,可以根据这一标准收集证据。

  以上就是关于一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怎么判?的相关知识,通过上文可知,一方起诉离婚法院一般会先行进行调解,调解不成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感情是否破裂进行判决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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